上次講到暑假係高雄租咗一個月屋,咁既然要生活一個月,日常出入交通係一個要考慮既問題。
係高雄,如果你無機車(電單車)代步的話,等如無咗對腳,一係就揸私家車代步。我無機車車牌,所以唯有諗揸私家車。
一個月雖然唔係好耐,但係計落都無理由租車揸成個月,諗諗下不如買架中古車代步,揸一個月,之後先再算。
最終睇咗兩日,花了5萬3新台幣,買咗部16歲既中古車。部車雖然殘殘地,但性能都算唔錯,由高雄上台中,再由台中上台北基隆,之後再落返高雄,都無問題,呢5萬3新台幣,已回本了,哈哈。
其實呢啲咁殘既車,係香港都好難見到有人揸,莫講話買賣。但係高雄,仲有啲更舊更殘既車係路上行走,果然係奢侈品同必需品既分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