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

買屋留意「地上權」建案

什麼是「地上權」?

大家賞屋時,有無留意有少數建案是「地上權」建案。簡單來說,「地上權」房屋是指僅有房屋的所有權,而沒有土地的所有權。一般「地上權」建案多數是政府出租國有地給建商,租用年限50~70年不等,因土地所有權還是政府,年限到期就要歸還給政府。這與香港的房屋類似,香港所有房屋都是批租土地,大多數在2047年到期。

地上權房屋一般房價僅為市價的6-8成左右,需然售價較便宜,但屋主因沒有土地所有權,當地價上升時,無法享受到土地帶來的增值利益。反而因建築物老舊而價值下降,不易賣出。但地上權住宅每年仍須負擔房屋稅及繳納土地租賃權的費用,因此有意購買前應留意地租如何計算。


圖片來源:互聯網


2011年起,政府更推出第二代「地上權」房屋,買方不但沒有土地持分,為方便管理,房屋的所有權會在建商手上,買方買到的只得房屋的使用權,住上50-70年不等。

此外,銀行貸款方面,除一手新樓比較容易承造貸款外,二手屋方面,因銀行評估房價較為困難,一般只能貸款房價在5成左右。真的要留意,將來賣屋時,下位買家需準備5成的自備款(首期)。

總括來說,個人並不建議買入「地上權」的建案,因為「地上權」房屋就像是消耗品一樣,會隨着日子而貶值。不論第一代還是第二代的「地上權」,既然沒有土地持分,其實為什麼不去租房子呢!租房房屋舊了還可以轉租新的,不是彈性更多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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